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立戶(開通居住證辦理權限)——海澱區
2022-08-05
一、業務辦理條件:
1.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开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在海淀区工商登记注册并缴纳税费满一年,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
3. 近一年企业在本区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不包含个人所得税)
二、申報材料:
所有材料爲原件的四邊輪廓、信息清晰有效彩色PDF彩色掃描件
1. 营业执照
2. 单位上一年度纳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专用章的《涉税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财务章注明“经核真实有效、经办人签字”)
3. 经办人身份证
4. 单位诚信声明,法人手写签字。(模板見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