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放寬租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2017-07-09
作者:FESCO小編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期公布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新政策。今後,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即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房的職工,無須開具租房發票,也無需爲了開具無房證明而奔波于不同部門。
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给予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
■ 如夫妻二人同时支取,每户每月支取限额为3000元。
■ 如果职工除给予无房产证明外,还给予租房合同及实际房租支出发票,可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则应给予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按实际房租发生额支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
■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